10月28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发布公示,宣布《重型汽车自动紧急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》强制性国家标准(报批稿)、《电动汽车安全要求》强制性国家标准外文版(报批稿)已完成编制,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两项标准均出自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,随公示一同公开的还包括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的全套文件。
报批稿一览表显示,《重型汽车自动紧急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》计划编号为20253094-Q-339,将替代现行推荐性标准GB/T 38186-2019,重型车自动紧急制动由此从"推荐采用"走向"强制标配"。该标准规定了重型汽车AEB系统的一般要求、性能要求与同一型式判定,并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,适用于M2、M3、N2和N3类车辆;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客车、G类车、专项作业车以及GB/T 17350-2024界定的垃圾车不在适用范围内。标准建议实施日期为2028年1月1日,由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实施监督。
对商用车行业而言,这是一条分量不轻的强制令。重型货车、大客车整备质量大、动能高、制动距离长,一旦发生碰撞事故后果往往最严重,而AEB正是被反复验证能有效降低追尾事故的主动安全配置。从推荐性国标升级为强制性国标,意味着M2、M3、N2、N3类新车在2028年起新产品需满足AEB的性能与试验要求,商用车雷达、摄像头等感知硬件与前向制动执行系统的前装渗透有望加速,相关供应链的确定性也随之增强。
同期公示的还有GB 18384-2025《电动汽车安全要求》强制性国家标准外文版(报批稿),英文名称为Electric vehicles safety requirements,属于"翻译已有标准"项目,翻译语种为英语。该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的安全要求并描述了试验方法,适用于最大工作电压为B级电压的电动汽车,不适用于行驶过程中持续与电网连接的道路车辆。为中国电动车安全强标配套官方英文版,将便于海外监管机构、外资车企与出口认证环节直接对标中国标准,也是中国汽车标准体系走出去的基础性一步。
按公示安排,意见征集时间为2026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,异议需填写《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》后发送至工信部指定邮箱,邮件主题需注明"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公示反馈"。公示期满无重大异议后,两项标准将按程序报批发布。考虑到2028年1月1日的建议实施日期留给行业的过渡窗口并不算长,商用车企与供应商的新车规划、测试验证节奏都需要提前排布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