财联社10月29日讯,《上海市出租汽车条例(草案)》近日公开征求意见,其中明确提出,依法有序推动自动驾驶技术在出租汽车行业的安全应用。将自动驾驶与出租汽车行业的融合应用写入地方立法文本,为无人出租车在超大城市规模化落地预留制度通道。
草案提出,交通、公安等部门依法加强对自动驾驶出租汽车应用的指导和服务。同时,运用大数据、区块链、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,拓展开发应用场景,提升出租汽车服务与管理的数字化、智能化水平;推进出租汽车行业绿色低碳转型,鼓励和支持新技术、新能源、新装备在出租汽车行业的创新应用。
从文本看,这部草案将全面替代施行多年的现行条例:1995年6月16日经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、2023年12月28日修正的《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》将在新条例施行时同时废止。草案共五十八条,明确出租汽车包括巡游出租车与网约车两类,定位为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;网约车经营许可有效期为五年,巡游出租车车辆经营权通过公开招投标无偿配置、期限八年,且不得转让、出租、出借。
资本市场对这一消息反应迅速。财联社10月29日早盘快讯显示,智能驾驶概念表现活跃,大众交通直线涨停,中海达涨超17%,锦江在线、浙江世宝等个股跟涨,市场将其解读为Robotaxi商业化进程提速的信号。
值得注意的是,草案对自动驾驶的表述仍强调"依法有序"与"安全应用",意味着具体运营规则、准入条件与责任划分有待配套细则明确。目前上海已开展多轮智能网联汽车示范运营,此次条例升级若正式通过,将使自动驾驶出租汽车从试点探索走向常态化运营有法可依,后续落地节奏值得关注。


